交通标志牌制作时的指导思想:
1、交通标志应体现公路及周边路网的特点,使驾驶员准确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找到正确的目的地,并对路网中的交通量进行合理分配;
2、交通标志应能加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意识;
3、交通标志应容易识别、易于理解;
4、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系统、连续、均衡、避免信息过载;
5、动态交通标志的设置不应妨碍静态交通标志的使用。
6、收集公路的道路、交通、气象、环境及周边路网等基础资料;
7、确定公路交通标志的实施标准、规模;
8、从安全、环保、技术、经济、美观等方面进行方案比较,选择较好的方案。








交通标志杆的设计当符合下列条件时,根据需要可采用悬臂式或门架式等悬空支撑方式(版面内容少时,宜采用悬臂式):
①交通量达到或接近设计通行能力时;
②互通式立交的设计很复杂时;
③单向有三个或三个以上车道时;
④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较近时;
⑤出口为多车道时;
⑥大型车辆所占比例很大时;
⑦穿越多个互通式立体交叉、为保持标志信息设置位置的一致性时;
⑧路侧安装空间不足或受遮挡时;
⑨连接两条高速公路之间的枢纽互通时;
⑩出口匝道为左向出口时;

⑧平面交叉口标志或位于互通式立体交叉减速车道起点处的出口预告标志。
(3)公路沿线设置有上跨天桥等构造物,路侧设置有高挡土墙、照明灯杆等时,交通标志在满足公路建筑限界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采用附着式支撑方式。
交通标志牌设置规定(1)
交通标志牌是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车方向以保证道路畅通与行车安全的设施。由于标志牌的特殊性设置时都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标志设置的要求
1、应根据线形、交通状况、交通管理要求、环境及气候特征等情况,设置不同种类的标志。
2、应通盘考虑,整体布局,做到连贯、一致,防止出现信息不足、不当或过载的现象,对于重要的信息应给予重复显示。
3、标志设置的前置距离应满足日常交通行为人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并采取措施的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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